一、茲依據本校校長遴選辦法及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要點,公開徵求推薦校長候 選人。歡迎推薦人選。
二、本校校長候選人除應符合大學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有關法律規定之資格 及有參選意願外,應具有下列條件:
(一)具前瞻性之教育理念。
(二)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與名望,並對學術自由高度尊重。
(三)具有卓越規劃、組織及領導能力。
(四)身心健康並具有高尚之品德情操,處事公正且能超越政治、黨派、宗教、 營利單位等,已兼任政黨職務者,須書面承諾於應聘校長前放棄。
三、本校校長候選人推薦方式如下:
(一)由本校專任(案)教師十人(含)以上連署推薦。
(二)國內外大學校(院)或學術研究機構之專任(案)教授、副教授或研究 員、副研究員十五人(含)以上之連署推薦。
(三)本校校友二十人(含)以上之連署推薦。
(四)由遴選委員會委員推薦。
四、校長候選人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 候選人基本資料表。
(二) 著作、作品及發明目錄。
(三) 學(藝)術獎勵與榮譽事蹟。
(四) 辦校理念及其摘要。
(五) 相關承諾書。
(六) 推薦人連署推薦表。
五、相關遴選法規及連署推薦表格請至本校網站首頁 (http://www.nqu.edu.tw) 點選「校長遴選專區」下載,若不敷使用請以 A4 紙張自行延伸。
六、推薦表件請於 106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前,以掛號或快遞郵件寄達本會 (地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國立金門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收), 或於同日下午 5 時前送達本校收發單位 (以簽收時間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會聯絡資料如下:
聯絡人:呂立鑫執行秘書、錢忠直主任及蘇亞玟專員
地 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
電 話: (082)313798、 313540
傳 真: (082)313545
E-Mail:president2018@nq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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