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教育部為鼓勵 APEC 會員經濟體年輕學者來臺進行研究,特於 2015 年訂定「教育部亞太經濟合作( APEC )獎學金作業要點」。

本獎學金每年提供 10 個名額予 APEC 會員經濟體大學及學術機構之博士 / 博士後研究員來臺,進行 2 至 6 個月的短期研究。研究主題無限制,每年申請截止日為 9 月 30 日。

申請表及相關規定,請參閱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1bBhcF01_TlYo-DvmxaN3VvX2Zfl7UZd_

APEC 經濟體列表:

  1. 澳洲
  2. 汶萊
  3. 加拿大
  4. 印尼
  5. 日本
  6. 馬來西亞
  7. 紐西蘭
  8. 菲律賓
  9. 南韓
  10. 新加坡
  11. 泰國
  12. 美國
  13. 中國
  14. 香港
  15. 我國 (Chinese Taipei)
  16. 墨西哥
  17. 巴布亞紐幾內亞。
  18. 智利
  19. 秘魯
  20. 越南
  21. 俄羅斯

聯絡電話: (02)7736-5576

電子郵件: kiaratsai@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