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專任教師徵聘公告 |
聘任等級
:
助理教授(含)以上職級之專任教師。
起聘日期: 110 年 08 月 01 日 名額: 1 名
學歷:
具國內外大學商學或管理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應聘科目:
具備「創意思考」、「創業管理實務」、「大數據分析與決策」
課程教授經驗或能力。
檢附資料:
請備齊下列資料,截止日後缺件者一律不予受理補件
1.
徵聘教師個人資料表(請使用本系規定表格,表一)。
2.
審查資料檢核表(表二)。
3.
博士正式學位證書影本及修課成績單
(
1
)持國外學歷者,博士學位證書、歷年成績單均應經駐外
單位驗證(若該學制無修課成績單者,則需提出該校無修
課成績之證明)。
(
2
)大陸地區學歷證件依照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辦理。
4.
依本院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準則,請提供近
5
年內
2016
年
3
月起迄今)曾在
SCI
、
SSCI
、
TSSCI
、
A&HCI
、
THCI
、
SCIE
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至少三篇,未符合者請勿申請。(表三)。
5.
近五年內著作、主持科技部等中央部會或同等級民間組織計畫。
6.
推薦函二封,(正本紙本,務必含推薦人電話、
E-mail
等資訊,並於截止日前寄達,恕不接受
e-mail
寄送
;
已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免附)
7.
教師證書(若無教師證書者,則無須檢附)。
8.
提供過去曾教授與應聘科目之授課記錄或說明。
9.
為提升本系學生就業競爭力,請提供三門應聘科目教學計畫
(
請參考本系大學部與碩士班課程架構,並提出三門新的教學計畫
;
表格請參考本系規定
)
。
10.
其他(如教學評鑑、作品或證照)。
11.
待遇:依本校相關規定核支。
說
明:
1.
本系先進行書面審查,合宜者將另行通知面試,並作教學演示及
研究發表,未通過初審者則不另行通知。
2.
通過資料初審者將於
110
年
3
月
23
日(二)以
e-mail
通知,預計第二階段面試日期:
110
年
4
月
13
日(二)
(
若有變動依本系通知為主
)
。
3.
「徵聘教師個人資料表」、「審查資料檢核表」、「近五年
SCI
、
SSCI
、
TSSCI
、
A&HCI
、
THCI
、
SCIE
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一覽表」及「本系教學計畫」,請逕自至本系網站下載。
4.
應徵者請務必備齊前述資料,並於
110
年
03
月
01
日(一)(含)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收』,收件截止日後補件,一律不予受理。
5.
如以民間快遞業者(如宅急便、宅配通等)寄送者,請於
110
年
03
月
01
日(一)下午
17
:
00
以前送達本系辦公室(本校至善樓
408
室),否則視為逾期寄件,不予受理。
6.
甄選結束,若需寄回應徵資料,請檢附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
(
書寫地址與收件人
)
,重要應聘資料敬請自行備份。未附者恕不受理寄回服務。
7.
本校不接受新聘專任教師申請延聘。
8.
依本校規定獲聘為本系新進專任教師者,需提供近五年內學位論文、專書、期刊論文及相關著作等電子檔資料,由聘人單位審核是否為疑義期刊、掠奪性期刊以及進行論文比對,並提供各級教評會審查。
9.
聯繫方式:
電話:(
02
)
27321104-62237
朱助教
本系網址:
https://social.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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